18919693771
当前位置:合肥城市生活网  -  本地文章  -  法律服务

你的AI画作,版权可能属于你!江苏首例AIGC著作权案宣判

2025/10/9 9:56:16

评论:0

浏览量:2741

半颗爱心漂浮在黄浦江上,背后是东方明珠的璀璨灯光,这幅名为《伴心》的AI生成图片引发的争议,在司法判决中为人工智能创作指明了方向。

输入几个提示词,选择参数,调整修改——AI便能生成一张令人惊艳的图片。这种做法越来越普及,但这些AI创作的内容究竟归谁?版权受到保护吗?

2025年初,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江苏首例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案,给出了明确答案:体现创作者智力劳动的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具有独创性,受著作权法保护。

01 案件起源

2023年2月,上海的“90后”AIGC艺术设计者林晨使用AI绘图软件Midjourney,通过多次输入提示词进行“文生图”创作。

他首先生成的是“夜晚东方明珠边爱心气球”的图片。

林晨并不满足于初次生成的效果,他不断修改提示词,进行多轮迭代,还用PS软件对图片细节进行编辑调整

经过反复打磨,他终于完成了名为《伴心》的作品,发布于其小红书账号,并在国家版权局进行了美术作品登记。

02 争议出现

事情很快出现转折。2023年11月,林晨偶然发现,杭州某技术公司和常熟某房地产公司未经他的授权,将《伴心》图片制作成实体装置,展示于常熟某商业区的水面上。

不仅如此,两公司还在其公众号、小红书等网络平台上发布相关图片和视频,用于商业项目宣传。

林晨立即联系了相关公司,指出其行为涉嫌侵权并要求下架,但未得到积极回应。在咨询律师后,他于2024年4月向常熟市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两被告均辩称涉案图片系AI生成,缺乏原创性,不应认定为作品。

03 判决结果

常熟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经审理认为,林某对提示词的修改以及通过图片处理软件对图片细节的处理,体现了其独特的选择与安排,以此生成的平面图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法院认定,两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该图片进行网络传播构成侵权。

但法院同时指出,林某享有的著作权应限定于该图片,被告以“爱心”为基础进行实体建造不属于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侵权方连续三天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合计1万元。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04 司法分析

本案承办法官、常熟市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胡越指出,该案判决明确了AI生成内容被认定为作品的前提是应当能够体现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

与一次性输入简单提示词不同,本案中原告经过了多轮迭代引导和人工干预,使得生成的图片具有了创作者的个人烙印。

“如果仅提示一些简单的关键词、一次性的创作,对于生成的结果是不可控的。”胡越解释。

法院在审查时,仔细查看了AI软件的用户协议、登录过程和提示词修改等图片迭代过程,才最终认定该平面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05 另一面

并非所有AI生成内容都能被认定为作品。2025年4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另一起案件中,原告丰某某因无法提供创作过程的原始记录,未能证明其具有独创性智力投入,最终败诉。

在该案中,丰某某声称创作了“幻之翼透明艺术椅”系列美术作品,但由于无法再现与涉案作品完全相同的图片,法院认定其主张的证据不足。

承办法官在该案中明确表示,使用者应当提供创作过程的原始记录以证明其通过增加提示词、修改参数对最初生成的图片进行调整、选择和润色。

06 专家视角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研究员孙平认为,常熟法院的判决精准捕捉到了全球学界与实务界从“全有或全无”的二元立场向更具包容性的“光谱式”认定标准的转向。

该判决将法律评价聚焦于人类在“提示词设计—迭代调整—后期加工”全流程中的智力投入

在“提示词—算法模型—生成结果—修改应用”的价值链条中,AI用户从操作者升格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者”。

这种转变有利于激发创作者使用AI工具进行创新创作的积极性,助力人工智能产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07 公众指导

对于广大AI创作者而言,常熟市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胡越建议,作者在使用AI创作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工作痕迹实现自我保护

这包括保存提示词修改记录、参数调整过程以及任何后期编辑的证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证明自己的独创性贡献。

同时,创作者要仔细研读所使用AI工具的用户协议,了解版权边界及权属关系,注意识别、区分生成内容“版权归属独立拥有者”、“禁止商用”、“平台专属”等不同情形。

------------------------------------------------------------------------

AI生成内容的版权保护关键在于人的创造性劳动。常熟市法院法官胡越指出:“对于其他人生成的或者说独立创作的作品,都应当持有一种足够的尊重,你不能奉行拿来主义,不管这个作品是传统的绘画也好,还是现阶段的AI创作的图片也好,它毕竟不是你的,你使用它就会存在侵权风险。”

随着AI技术发展,法律正为这些漂泊的“AI心”找到归属,在呵护人类创造力的同时,也为新技术应用筑起规则轨道。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发布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点击更换图片
看不清?换一张
18919693771
  • Q Q: 361538144
  • 微信: athd365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5 “合肥城市生活网”版权所有  |  ICP证:皖ICP备2025094537号-2  |  系统版本:分类信息系统(v2023.1)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